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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倉業法 第9條

受寄物應個別保管之,其經證明種類、品質確係相同者,得為混合保管。 但應預得寄託人之同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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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