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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 第17條

經濟部為適應非常時期之需要,對於指定之物品,得依公平價格,分別收 買其全部或一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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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