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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 第30條

違反第十一條之規定罷工、罷市或煽惑罷工、罷市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怠工或煽惑怠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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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