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事業廢水代處理業與事業廢水委託處理管理辦法 › 第7條

事業廢水代處理業與事業廢水委託處理管理辦法 第7條

代處理業應設置事業廢水處理專用電錶。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事業廢水代處理業與事業廢水委託處理管理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