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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企業開發產業技術辦法 第10條

前條第一項之契約,應規範下列事項: 一、計畫內容及執行期間。 二、補助款之撥付與經費之收支處理及查核。 三、計畫之停辦、終止事由及違約處理。 四、依第十七條規定授權第三人實施該研究成果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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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