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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第32條

第 五 章 工業區之設置
興辦工業人經依第二十三條申請核准編定之工業區,應自編定公告之日起 四年內取得建築執照。逾期未取得建築執照者,其編定失其效力,恢復為 從來之編定使用。 興辦工業人應配合設置環保設施,必要性服務設施及不得少於編定土地總 面積百分之十之綠地。 依前項規定設置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外之綠地,應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辦理變更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 二以上興辦工業人聯合申請編定之工業區,應規劃公共設施用地;其規劃 ,準用第二十九條第三項及前條第二項規定。 興辦工業人於其第一次轉租售土地之一部予他人或全部予數人使用時,其 公共設施用地之規劃,準用前項之規定。 興辦工業人開發工業區時,應於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公告編定前, 按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以編定總面積百分之五計算回饋金,繳交予當地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設置之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尚未完成捐贈土地者,得選擇依中 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條例修正前第二十六條之二第三項規定 捐贈土地或依前項規定辦理。但選擇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其可行性規劃內 容有變更時,應先報經經濟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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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3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56條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出售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時,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由承購人繳付之款…第70-2條公司設立前條規定之營運總部,其面積達一定規模者,得勘選一定地區內土地,擬具可行性規劃報告及依…

「工業區之設置」的其他條文

第23條為促進產業升級,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得依產業發展需要,並配合各地區社會、經濟及實際情形,會商綜合…第24條工業區於工業主管機關決定開發時,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公告停止土地及房屋所有權之移轉,並…第25條工業主管機關為開發工業區,得依法申請徵收私有土地。第26條工業主管機關開發工業區時,得按開發工業區之目的及性質,核准被徵收之原土地所有權人優先購買該工…第27條工業主管機關開發工業區,需用公有土地時,由各該公地之管理機關逕行提供開發,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第28條投資開發工業區之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需用本條例施行前依原獎勵投資條例編定之工業用地或依本…第29條工業主管機關、投資開發工業區之公民營事業及土地所有權人開發之工業區,得按開發工業區之計畫目的…第30條工業區之用地,工業主管機關基於政策、工業發展或有更新之必要時,得變更規劃之。但不得違反前條之…第31條投資開發工業區之公民營事業及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開發經編定之工業區,應擬具事業計畫、開發計畫、開…第32-1條前二條之工業區屬海埔地者,投資開發工業區之公民營事業、土地所有權人或興辦工業人,應提具造地施…第33條投資開發工業區之公民營事業、土地所有權人或興辦工業人申請核准編定之工業區範圍內公有土地,由各…第34條工業主管機關開發之工業區,其社區用地得為下列處理:一、配售予區內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二、配售…第35條工業主管機關開發工業區時,於勘選一定地區內之土地後,得委託公民營事業辦理申請編定、開發、租售…第36條工業主管機關委託開發工業區之公民營事業,就開發工業區向金融機構貸款之金額,超逾銀行法所定同一…第37條依第二十三條編定完成之工業區內,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基於政策或衡量興辦工業人之經營需要,得報請經…第38條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之劃定,由中央工業主管機關陳報經濟部會商交通部、內政部及有關機關…第39條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不得供該工業區專用目的以外之使用。第40條工業專用港得由中央工業主管機關興建營運,或經經濟部核准由公民營事業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並取得…第41條經濟部依前條核准由公民營事業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工業專用港,應訂定經營期限,並得向其收取權利金…第42條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內土地,應登記為國有。但與興辦工業人建廠用地相連且為經營所必需之工業…第43條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內土地,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基於政策需要或因承租人違反投資興建協議,得終…第44條航政主管機關遇緊急事故或應特殊需要,必要時,得有償調度使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設施,港埠…第45條工業專用港由中央工業主管機關興建營運者,應向使用者收取設施使用費、管理費或服務費。工業專用港…第46條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投資興建工業專用港、工業專用港內專用碼頭或工業專用碼頭,於興建期間若有…第47條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經營管理工業專用港、工業專用港內專用碼頭或工業專用碼頭,未按核定計畫營…第48條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規劃、建設、管理、經營及安全,除本條例規定者外,準用商港法第五條、…第49條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經營管理辦法,由經濟部會同交通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施行。第50條工業主管機關開發工業區時,區內原有工廠廠地未被徵收者,應按受益廠地面積比率,負擔開發建設費用…第51條工業主管機關開發之工業區,其土地或建築物,由工業主管機關逕行租售,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第52條前條以出租方式提供使用者,得由工業主管機關收取管理費。其標準,由經濟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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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