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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事業機關材料管理規則實施準則 第70條

交貨日期以確實送達約定地點之日期為準,如有檢驗不合格須掉換者,其 掉換部分,則以最後掉換補送到達之日期為交貨日期。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公營事業機關之材料管理部門與其他各部門間之權責,應予明確劃分,並求密切配合。第3條公營事業機關對有關材料管理之每一職位,均應編訂職務說明書,列舉職位名稱,派用人員之資階,職掌…第4條公營事業機關對於中下級材料管理人員,應在不影響工作進展之原則下,使各人員互調職位輪流見習,並…第5條材料預算分為用料預算及購料預算。第6條用料預算應分別營業支出及資本支出,由生產部門根據年度業務計畫編製,送由主(會)計部門彙核辦理…第7條購料預算(格式一)應根據用料預算,參照存量基準,並預計上年度期末存量與已購未到數量,估計本年…第8條材料管理部門應會同用料部門,依據核定之購料預算,就其需要,並顧及本機關之財力,編製購料預算分…第9條用料預算應按期執行,各期或各項目間,不得互相流用。但遇施工計畫變更時,經各該機關首長核准者不…第10條材料耗用量如超過製造(工作或工程)通知單之所定,得由用料部門詳述原因,申請追加,報經各該機關…第11條公營事業機關設有稽核部門者,應經常派員稽查用料情形,至未設稽核部門者,應由主(會)計及材料管…第12條前條稽查人員如發現用料部門有浪費材料情事,應即陳報各該機關首長分別予以糾正或飭令賠償或予行政…第13條公營事業機關得於購料預算內提撥購料週轉金,以充零星購料之用。第14條購料週轉金支付至相當數額時,檢據報請主(會)計部門撥足原額。第15條凡材料之收發或盤盈盤虧,應依據其有關憑證,計價入帳。舊料與廢料,均應分別記帳。第16條材料之帳頁,應詳細註明各該種材料之儲存位置與存量基準。第17條購入材料之成本,包括材料之原價、關稅、及驗收入庫前所付之一切運雜費用。第18條前條所稱之運雜費用,包括舟、車、航空運費、包裝費、裝卸費、臨時搬運工資、碼頭倉租、保險費、稅…第19條材料入庫時其運雜費用尚未確定者,應按材料數量、價值、稅率、運輸里程及運輸方式予以估算計入料價…第20條凡以外幣計算之材料原價及運雜費用,應按結匯價格折合。第21條換入、借入、撥入、或受贈材料之登帳價值,應依照購入材料計價辦法辦理。如不能預知原價時,應參照…第22條經領用後再行退回之材料,應視新舊程度,完整情形,按照原領用價值或參酌原價估價入帳。第23條廢料繳庫,應按其殘餘價值或估價入帳。第24條自修或自製之材料,按照修製成本入帳。第25條發用材料價值之計算方法,由各該事業機關就法令規定辦法自行劃一採用。第26條材料、憑證、簿籍及報告之格式與編製,除本準則已有規定外,悉依各該事業會計制度之所定。第27條公營事業機關應參照左列各項目,訂定各種常用材料之最低存量基準,切實實行存量控制。一、材料預算…第28條公營事業機關材料管理部門每年至少應將材料全部盤存一次,並注意其是否與帳面結存數量相符,盤存時…第29條盤存後如有盈虧,應由經辦部門,填具盤存盈虧報告表,報經各該事業機關首長核准後調整之。第30條國內材料之供應來源及其規範,應向各業公會調查或派員實地調查,距離較遠處者,可委託同業機關或有…第31條國外材料之供應來源及其規範之調查,應以各國產品目錄,有關機關之資料,過去採購及使用紀錄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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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