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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使用電信局通信設施規定及計費辦法 第23條

軍電紙非經主管長官核准不得發給,管理員如有擅自發給情事,一經查實 ,應予處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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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