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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肅流氓條例 第25條

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本條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五日修正之條文,自中華民國 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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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