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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定之重大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規定內容,訂定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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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