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 第6條

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八條第三項所稱毒品、藥品,指氰化物、氰酸鉀、酚類或其他散布於海域,足致水生物昏迷、死亡、降低生產力或喪失成長繁殖能力之含毒物質。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