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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人主管機關對學校法人聲請設立登記及變更登記所送之表冊文件,經審核相符者,於認可驗印後,核轉該管地方法院辦理,並副知原聲請學校法人;經審核不符者,應即通知補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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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