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 第25條
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董事會議如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無法主持議事,或所議事項有關董事長本身必須迴避時,由出席董事互推一人為臨時主席。 董事會議每次開會時,董事應在會議紀錄上親自簽名;其於開會時未親自出席簽名者,視同缺席。 前項董事會議採視訊會議進行者,其出席方式之認定,應於捐助章程中定之。但因天災、防治控制傳染病疫情需要或其他事由,經法人主管機關同意者,得採視訊會議進行,並應全程錄音、錄影存證,載明於會議紀錄及妥善永久保存。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4條
看 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全文
第2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