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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85條

製造業者應決定下列事項: 一、顧客所指定之要求,包括交貨和交貨後活動之要求。 二、非由顧客所陳述之要求,但為已知之規定或預期用途所必須者。 三、產品有關之法令與法規之要求。 四、製造業者決定之任何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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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