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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97條

採購資訊應描述所採購之產品,包括下列事項: 一、產品、程序、流程及設備核准之要求。 二、人員資格之要求。 三、品質管理系統之要求。 製造業者在與供應者溝通前,應確保所規定之採購要求之適當性。 製造業者應依據本準則規定之追溯性要求範圍與程度,維持相關採購資訊,如文件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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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