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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水產養殖事業輔導經營辦法 第15條

各項作業均按實際需要,建立各種完整之作業資料,妥為保管,以備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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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