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水產養殖事業輔導經營辦法 › 第6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水產養殖事業輔導經營辦法 第6條

各機構應樹立企業管理觀念,並建立成本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以免 浪費。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水產養殖事業輔導經營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