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出版法施行細則 › 第15條

出版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前條規定於新聞紙、雜誌及各類出版業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時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出版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