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 第15條

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15條

當次招考或遴選之法官助理人數較少時,其職前訓練得以閱讀業務手冊或觀看教學光碟等方式為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