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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菸酒類稅條例 第16條

刨菸絲店不得收買薰菸葉,如發覺將薰菸葉刨成菸絲私售菸廠或捲戶供作 捲枝之用者,經征機關應即轉請當地國稅機關核計該項菸絲可能捲製之菸 枝數目,補納捲菸稅,並依法處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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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