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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菸酒類稅條例 第19條

經征機關得隨時派員稽查菸酒商產製運銷情形,必要時並得調閱商人賬簿 及檢查貨品,商人不得拒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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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