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 第25條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25條

被保險人於事故發生,賠償受害人或請求權人後,依保險契約請求理賠時,如有任何詐欺、隱匿或虛偽不實等情事者,保險人不予理賠,如另有損失,得請求被保險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AI 白話解釋
← 第24條看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全文第2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