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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26條

保險人依據第十條規定解除契約時,應以書面並詳申理由,通知被保險人及主管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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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