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 第24條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第24條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入境時,應將所持之有效大陸地區護照、往來臺灣通行 證或相關旅行證件交付查驗。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主管機關審查相關申請事項,應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關機關處理之…第3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來臺從事專業活動,應於預定來臺之日十四日前,依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其屬緊急…第3-1條大陸地區人民已取得臺灣地區不動產所有權申請來臺從事專業活動,應於預定來臺之日十四日前,依下列…第4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其邀請單位資格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第5條主管機關於收受申請案後,應將申請書副本及有關文件送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第6條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成立審查小組,審查邀請單位與申請人之專業資格、活動計畫內容及來臺活動之…第7條邀請單位邀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主管機關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限制人數及邀請…第8條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臺灣地區重大利益情形或於兩岸互動有必要者,得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主管…第8-1條大陸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行政、黨務或其他公務機關(構)任職,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縣…第9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活動者,由主管機關依下列規定發給入出境許可證:一、…第10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活動者,入境時應備有回程機(船)票。但經許可來臺停…第11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活動,其主要專業活動,不得變更;來臺日期或行程有變…第12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之停留期間,由主管機關依活動行程予以增加五日,自入境翌日起算,不得逾二個…第13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活動,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延期者,應於停留期間屆滿…第14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屆滿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酌予延長: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第15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來臺,所檢附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主管機關得要求先將相關文書送經行政院設立…第16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因年滿六十歲行動不便或健康因素須專人照料,得同時申請配偶或直系親屬一人陪同來…第17條邀請單位對於邀請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背景應先予瞭解,提供資料;安排行程,應辦理保險,並取得受訪…第18條大陸地區人民依本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進入臺灣地區參加下列會議或活動,主管機關得專案許可並免予申…第19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如有本條例第七十七條情形者,主管機關應檢附據實申報之進入臺灣…第20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應以邀請單位之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為保證人。邀請單位為法人,並…第21條邀請單位及前條保證人之責任如下:一、確認申請人確係本人,無虛偽不實情事。二、負責申請人入境後…第22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或其眷屬或助理人員在臺停留期間,不得違反國家安全法及其他法令,且不得從事營利…第23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活動者,發給單次入出境許可證,其有效期間自核發之翌…第25條(刪除)第26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因活動需要所攜帶之器材設備及道具,應於入境時依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函件…第27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或其眷屬或助理人員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已…第28條申請人檢附之文件有隱匿或虛偽不實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或撤銷其許可,並於三年內對其本人之申請…第29條邀請單位有故意虛偽申報、明知為不實文件,或出租、出借其名義予不具邀請資格之單位,而據以申請等…第30條(刪除)
← 第23條看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全文第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