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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前往國外基地作業漁船應裝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船位回報器(VM S) 。 前項漁船,其船上安全、無線電通信及遠洋航海儀器等設備,應依航政、 電信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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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