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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關務人員服務獎懲辦法 第26條

稅務關務人員不得向與其職務上有關係者,利用婚喪喜慶,招搖歛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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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