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事細則 › 第24條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事細則 第24條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 二、本局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策劃、擬訂及推動事項。 三、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貪瀆不法事項。 四、關於本局政風興革、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五、本局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六、本局洩密案件處理事項。 七、危害或破壞本局事件之預防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八、本局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九、本局政風機構組織編制暨政風人員任免、遷調、銓審、獎懲、考核及 考績案件之擬辦。 十、本局政風督導小組會議之辦理事項。 十一、本局端正政風及防制貪瀆工作實施計畫之推動、研考、檢討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政風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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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