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醫療法施行細則 › 第18條

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公立醫院辦理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事項,應按年訂定具體計畫實施。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醫療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