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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醫療財團法人捐助章程之變更,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一、章程變更對照表。 二、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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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