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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辦法 第20條

各基金已停止支用之計畫型與非計畫型資本支出預算,如必須於以後年度 辦理者,應依預算程序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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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