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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 第34條

本辦法所定申請案,廠商得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置之食品線上申辦平臺辦理;至線上申辦平臺辦理者,其文件、資料,應以掃描電子檔上傳。 健康食品許可證展延、查驗登記內容變更、移轉及換發之申請案,廠商依前項規定辦理後,應將原許可證寄送中央主管機關登載用印或繳銷。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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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