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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托育服務法 第45條

居家托育人員及機構托育人員,應成年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取得保母或托育人員技術士證。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托育機構其他人員之資格及相關事項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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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