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商業事件審理細則
› 第11條
商業事件審理細則 第11條
商業事件律師酬金列為訴訟費用一部之數額,法院為終局裁判時,應併予酌定;事件不經裁判而終結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酌定之。 對於法院酌定律師酬金數額之裁判,得為抗告。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下列事件,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法庭(以下簡稱商業法院)處理:一、關於商業事件之調解、訴訟…
第3條
商業事件之全部或一部涉及智慧財產事件或勞動事件者,應由商業法院處理。商業法院處理前項事件,應…
第4條
民事訴訟事件,其訴訟標的與商業訴訟事件之訴訟標的或攻擊、防禦方法相牽連,而事實證據資料得互為…
第5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所提刑事附帶商業訴訟事件,經刑事法院為終局裁判者,不得裁定移送商業法院。
第6條
當事人合意非屬商業事件之第一審管轄法院為商業法院者,不生合意管轄之效力。
第7條
因訴之變更、追加,致其訴之全部屬商業訴訟事件者,普通法院依他造之聲請,應將訴之全部移送商業法…
第8條
當事人或關係人未委任程序代理人代理聲請、起訴、提起上訴、抗告、再審之訴或聲請再審,或雖依本法…
第9條
當事人或關係人未委任程序代理人所為之書面陳述或聲請,法院不得斟酌。
第10條
當事人或關係人向受託法院所為之程序行為,應由程序代理人為之。
第12條
本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之地方法院實施證據保全時,認有商業調查官到場協助之必要者,得洽商業法院…
第13條
商業調查官經指定後,應承法官之命,依下列方式執行職務:一、基於專業知識,分析當事人或關係人之…
第14條
商業調查官於期日參與審理時,書記官應將下列各款事項記載於筆錄:一、商業調查官姓名。二、於期日…
第15條
商業法院就商業調查官製作之報告書所提供之特殊專業知識,或基於該知識表達之意見,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16條
當事人或關係人就商業事件聲請調解者,除有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情形外,應行商業調解程序…
第17條
經依本法第三條第二項或第五條第一項移送商業法院之商業訴訟事件,除有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第18條
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數宗商業調解事件合併調解。前項情形,應使當事人或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第19條
當事人或關係人聲請或視為聲請商業調解,除聲請不合法外,法官應儘速指定調解期日,並得逕依事件性…
第20條
就商業調解事件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經法官許可,得參加商業調解程序;法官並得將事件通知之,命其…
第21條
當事人或關係人於商業調解程序委任程序代理人者,除以書面特別約定並提出於法院外,其委任之效力及…
第22條
法院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聘請參與諮詢之商業調解委員,不以參與同事件商業調解程序者為限。
第23條
法院或受命法官與兩造商定審理計畫前,得命兩造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提…
第24條
法院或受命法官與兩造未能商定審理計畫者,應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及與兩造商定過程所知悉…
第25條
當事人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查詢有關事實或證據之事項,應以主張或舉證所必要且該當事人不易…
第26條
當事人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為查詢之請求,應以書狀表明詢問之具體事項,及與其主張或舉證之…
第27條
專家證人出具之書面專業意見,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一、基於其專業知識所為之意見,及其理由。二、…
第28條
商業訴訟事件當事人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隱私、業務秘密者,依民事訴訟法第一…
第29條
當事人、關係人或第三人向法院書記官聲請閱覽、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或預納費用聲請付與繕本、影本…
第30條
法院依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判斷證據持有人有無拒絕提出之理由,應斟酌營業秘密事項與待證事實之關連…
第31條
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所稱應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應為自然人。秘密保持命令之聲請書應記…
第32條
當事人聲請秘密保持命令時,應將記載營業秘密之文書或物件彌封後,另向法院提出,不適用本法第十四…
← 第10條
看 商業事件審理細則 全文
第1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