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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第12條

第六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政府機關密碼管制機制及法規訂定有關事項。 二、政府機關密碼管制業務之統合指導、協調、支援與管制事項。 三、密碼保密工作施政方針與計畫策訂、推展等事項。 四、密碼科技暨保密裝備研展、系統工程及送鑑管制有關事項。 五、保密裝備產製部署、密鑰管理、網路維運、保修服務等有關事項。 六、中央密碼管制協調會報有關事項。 七、其他有關密碼及其裝備研製、管制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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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