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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第35條

本局為處理例行性事務,得定期召開局務會報,由局長主持,各單位主管以上人員出席;必要時得指定有關人員列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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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