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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5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應由創辦人準用本法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七條至第十條有關設立基準之規定,提出籌設學校計畫,連同大陸地區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報本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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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辦法所稱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指經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之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第3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辦學,應依臺灣地區教育宗旨、各級學校教育目標及現行學制,以與臺灣地區教育銜接…第4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主管機關為本部;本部辦理本辦法所定事項,得商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助。第6條籌設學校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興學目的。二、學校中英文名稱。三、學校位置、校地面積、校舍…第7條創辦人由捐助人任之,並應為經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之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第8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經本部同意籌設後,應設董事會。第9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董事會,置董事七人至二十一人,由臺灣地區人民擔任。第10條董事應有三分之一以上為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之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代表…第11條第一屆董事,除由創辦人擔任外,其餘由創辦人於本部同意籌設後三個月內,遴選適當人員,檢附其願任…第12條創辦人應於董事會成立後三十日內,檢送下列文件,報請本部核定:一、董事長姓名及其願任同意書。二…第13條董事會組織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董事總額、資格及董事加推候選人與選聘、解聘、連任等事項。二…第14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應於董事會成立後,在臺灣地區設立辦事處,並俟籌設工作完備,由董事長提出下列文…第15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經審核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七條至第十條有關設立…第16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應於每年一月十五日前提出備案申請,並經本部核准後,始得招生。逾期提出申請經准…第17條本部為審查申請案件之需要,得進行相關資料之查證,會商有關機關及勘查瞭解設校準備作業。第18條經准予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由本部發給學校鈐記式樣自行依式刊用,並將啟用鈐記日期連同印模三…第19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課程之實施,依臺灣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及其實施之有關規定,選用本部審…第20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設備,比照臺灣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規定。第21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應於每年二月底前,將招生辦法、招生簡章、招生年級、科、班及名額報本部核定。第21-1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每學年度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應予公開,並應於學校資訊網路公告及…第22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入學年齡,依臺灣地區各級學校之規定。第23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學籍資料,應切實記錄,並永久保存;其學籍之管理規章,由學校參照臺灣地區有…第24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合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修畢應修課程或學分,成績合…第25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置校長一人,由董事會遴選符合法律規定資格之臺灣地區人民,依各該法律規定聘任之…第26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校長依據法令綜理校務,執行董事會議之決議,並受其監督、考核。於職務範圍內,對…第27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聘任臺灣地區人民擔任專任教師,其聘任資格、年齡限制,依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第28條為維持師資之穩定,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得經本部核准,並經臺灣地區公立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第29條臺灣地區人民擔任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校長及教師返回臺灣地區學校服務,其任職年資,得依敘薪相關法令…第30條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個月內,造具各年級註冊學生人數統計表、學生及教職員名冊,報…第31條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回臺就學,其學歷、資格,與臺灣地區同級學校學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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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