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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設置辦法 第14條

托兒所工作人員,應身心健康,並未患有傳染疾病;其教師、保育員、護 理人員以女性為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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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