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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設置辦法 第18條

托兒所得接受外界之補助,其補助限用於減低兒童納費及增加設備,並於 年終造冊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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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