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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衛生用藥管理辦法 第22條

兼營環境衛生用藥販賣業者及一般環境衛生用藥批發商、零售商,應將環 境衛生用藥與其他商品隔離陳列、貯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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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