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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十八款所稱公共福利事項,指對區內員工提供醫療保健、食物供應、日常用品供應、交通、住宿、育樂活動與其他有關生活機能、公共安全福利及環境保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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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