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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不供在區內營業之事業使用,指使用者非屬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定之在區內營業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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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