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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產銷班組織輔導辦法 第12條

農業產銷班之經費得以班長或經班會決議之代表人名義向所隸屬農、漁會 信用部或金融機構申請設立帳戶專戶存儲並依班會決議支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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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