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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事業機關材料管理規則 第26條

凡用料部門退繳材料時,應填製退繳料憑證,送交材料管理部門鑑定收管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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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