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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2條

本準則所稱癌症防治醫療機構,係指一百床以上,提供癌症篩檢、診斷及治療服務之醫院。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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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