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縣組織法 › 第27條

縣組織法 第27條

縣參議會於區長民選時設立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6條看 縣組織法 全文第2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