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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庫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各單位認購股本,每單位至少一股,至多不得超過資本總額百分之三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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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