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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衛生用藥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23條

基金會得視實際情形,給付費用委託執行機關或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 理機構執行環境衛生用藥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工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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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