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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監事暨經理人選聘準則 第11條

依前條審查合格之候選人,其名次之排列,由資格審查委員會於候選人名 單公告前予以抽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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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