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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總動員法 第14條

本法實施後,政府於必要時,得以命令預防或解決勞動糾紛,並得對於封 鎖工廠、罷工、怠工及其他足以妨礙生產之行為,嚴行禁止。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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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