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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總動員法 第31條

本法實施後,政府對於違反或妨害國家總動員之法令或業務者,得加以懲 罰。 前項懲罰,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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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